2018年4月19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三项重要修订指令(EU)2018/589 (EU)2018/588以及(EU)2018/594,对REACH法规目前附录的限制物质清单以及SVHC清单进行了全新修订,针对三项重点关注物质,做出了详细的风险监管指令,以及安全数据要求。
在发布的指令(EU)No 2018/594中,已确定苯-1,2,4-三羧酸1,2-酐(偏苯三酸酐)(TMA)为高度关注物质,将其正式列入SVHC候选清单的182项。
相关规定:
依据该修订指令,该物质成为第182项SVHC,物质本身存在呼吸致敏特性,依据REACH法规规定,若该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0.1%,则将面临信息传递或通报的义务要求。数据显示如果暴露时间延长,且不采取干预措施,偏苯三酸酐会对肺功能造成严重和永久性损害。
同时偏苯三酸酐还应被列入RAECH法规第59(1)条中的候选物质清单,并且加以说明原因:呼吸致敏特性(第57条(f))-人类健康。
需履行义务:
制造商和出口商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则需在物质纳入SVHC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:
1.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/年;
2.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.1%。在此提醒有关生产/出口企业,及时关注SVHC相关物质内容更新,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。